GREEN,代表和平,LEAF——LAW、EQUITY、ACTION、FAITH,分别代表法律、平等、诉讼、忠诚。GREEN LEAF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律和诉讼维护正义,促进和平。忠实于法律,忠诚于客户,是本所服务的宗旨。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以总分全国第六名、广东省第一名荣获司法部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于2004年再次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全广州地区仅7家律师事务所获此称号)。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全靠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以及为客户解决问题时所坚持的热情诚恳、实事求是、尽责尽力的态度。这些正是客户选择律师的基础,也是客户对我们的期望。
本所前身为广东律师事务所,荣获司法部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本所实力雄厚,能够为各届人士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概 况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2001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最著名及最资深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荣获司法部颁发的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
格林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七年来,不仅帮助无数中外客户迈向成功,自身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家实力雄厚、声誉卓著、与时俱进的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先后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开设分所,形成了多门类、全方位、高层次、高效率的工作体系,业务范围不仅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期货、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房地产、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收购兼并、境内外投融资和海外上市等领域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更以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的代理见长。
本所经司法部、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拥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为向更多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我们与世界各地著名律师行建立了广泛、紧密的联系。通过这些正式合作关系,本所能为世界各地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在世界各地设立机构进行国际性经营,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跨入国门,在中国各地设立机构进行投资,融入中国的市场经济之中。在这种经济发展国际化的进程中,本所正在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所的注册执业律师,均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中国的法律法规。我们众多的专业律师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
宗旨与信念
本所把人才放在第一位,我们在吸纳国内外著名大学之法学精英的同时,也注重吸收一些具有商业贸易经验或专业知识的人,现拥有合伙人12名,专职律师120多名。多年的服务经验告诉我们,一项法律建议不管多么合法合理,也须符合客户自身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致力于提供既满足客户需要又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
建立关系
本所的注册执业律师,均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中国的法律法规。我们众多的专业律师和资深顾问在各个专业领域中有着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多学科、跨行业、个性化的服务方式,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要。
本所在提供服务时,均由一位资深律师或顾问负责某一客户或某一项业务,我们要求合伙人或资深律师尽量亲自处理事务。在合伙人或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们会恰当地把某些业务分配给具有相当资格及经验的律师负责。
个别项目如有需要,本所可安排不同部门的律师组成特别小组,或组成专业技术的专家小组,在一个或多个资深律师的带领下共同合作。我们也可从世界各地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律师行中,特聘一些有某方面专长的律师前来中国,提供短期或长期的协助。
我们确保不会接受利益冲突的客户的双重委托,保密是我们与客户相互信任的基石。
管 理
我们的目标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此,我们专门设立监督程序,以保证所有来往的信件或档均由一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审阅。在一些大型项目中,主要职员必须接受有关的专业培训。我们的计算机设备,可随时调取法律法规和案例,确保在任何时间均能提供高效率的专业服务。
迅速的计算机查询和完善的立案手续确保我们不会接受利益可能冲突的客户的双重委托,我们会确保客户的利益,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为客户保守秘密是我们的职业道德。对客户的数据及案情,我们绝对不允许对外公开。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我们也予以保密。因此,我们的客户乐意请我们为其服务,因为他们对我们的保密承诺充满信心。的确,保密是我们与客户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石。
辅助服务及资源
本所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可用于快速处理中英文档、谈判及储存已生效之法律档。
国际互联网络将会把本所与境外协作律师行、分所、办事处联系起来,使得我们相互之间在共享专业知识和信息方面,更加经济快捷。您若需索取进一步数据,只要与任何一位合伙人联系,就会得到我们指定的专业人员的热情帮助。
刊物出版及研讨会
本所提供一系列数据及最新法律性文件,我们还将定期出版资料简讯,欢迎客户索取。我们随时欢迎与客户研究其它方式的服务。比如,我们可为客户专门讲解一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客户特别需要开设讲座及研讨会。客户如需这方面资料,请与本所合伙人联系。
语言能力
随着贸易、金融、工业日趋区域化国际化,经营跨国业务的客户要求律师拥有多种语言能力。
本所律师除了能用普通话及本地方言广州话工作外,还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同时,部分律师还能用日语、法语、德语等语言开展工作,而懂其它方言如潮州话、客家话的律师则在办理区域性事务中具备特殊优势。
我们的律师能以汉语、英语及其它语言、方言进行工作。
我们致力于将本所建设成为全国性的律师事务所,并逐步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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