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立意高 创新力度大 对症破题准 审批程序简
黄埔“城市更新10条”2.0升级版施行
日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经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印发实施。该政策在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出台的“城市更新10条”基础上进行再创新,打造“城市更新10条”2.0升级版,将力推城市更新再上新台阶。
广州市黄埔区获批为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后,出台了“城市更新10条”“流程再造20条”,形成了“1+20”的创新政策体系,突出“快批、快拆、快建”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典范。但在城市更新工作中,仍有一些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亟待解决,黄埔区自我加压,以政策制度创新举措,推动城市更新再上新台阶。
本次印发实施的《若干措施》共有四大部分18条具体举措,具有定位立意高、创新力度大、对症破题准、审批程序简等政策亮点。
出台《若干措施》,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市“2025年先行推进重点地区更新、2030年全面推进城市集中建成区更新”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全区决胜三年旧村拆迁攻坚任务,彰显黄埔区赶超一流的精神风貌,体现黄埔区在全市城市更新和改革创新工作中当尖兵、树标杆的坚定决心和强大魄力。
在创新方面,通过梳理2018年以来开展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以来尚未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重点针对全区决胜三年完成旧村拆迁攻坚任务过程中的机制体制障碍,对相关流程环节、政策条文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提升,全力打造“城市更新10条”2.0升级版。
《若干措施》注重精准解题,涵盖城市更新改造全流程中亟待破解的难题。一是破解批前程序繁琐。在上一轮制度流程优化的基础上,提出对计划管理、方案审批、数据调查等事项再一次深度优化。二是破解整合力度不足。在成片连片改造的基础上,以街镇为统筹单位,对专项评估报告、教育设施配套等内容进行统一铺排,并根据拆迁攻坚计划对项目进行推动和奖励。三是破解项目痛点堵点。对之前政策未规定的重要事项进行明确,就村民表决的程序范围、“三旧”以外类型的改造模式、村民弃产房屋的处置方式等事项进行规定,并提出在取得上级部门授权后可对协商不一致或拒不履行协议的情况立即启动行政裁决手段。
同时,为更好地应对疫情冲击,确保完成经济发展目标任务,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在上一轮编制的“流程再造20条”的基础上,在承诺制信任审批、容缺审批、灵活审批等方面再提出了新的举措,为改造项目和改造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印发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 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