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荔湾区泮塘五约通过现有老建筑现代适用性改造,提高了历史街区人居环境品质。
具有浓郁岭南风格的番禺区沙湾古镇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游玩。
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广州是一座有着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近日,《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广州在1982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近40年以来首次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是广州新时代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广州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将如何引领广州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记者专访了长期致力于岭南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利用的广东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朱雪梅,对《实施意见》谈感受体会。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资宣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耀烨、王维宣、廖雪明
亮点一:
对标对表中央文件,进一步完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一是系统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要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意见》结合广州实际,进一步完善广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在做好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等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域自然山水格局、历史风貌区、传统街巷、改革开放优秀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南粤古驿道、海丝文化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等9类广州特色的保护对象。
朱雪梅表示,保护市域自然山水格局是广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广州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地,认定公布“改革开放优秀建筑”能更好地展现广州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成果,讲好广州故事、广东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
二是建立完善保护传承的管理机制。要求市、区、镇街上下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建立了市、区、镇(街)三级管理体制,明确了具体职责,强化了实操性。
亮点二:
对接融合国家战略,立足于谋划广州名城保护与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站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的高度,加强跨区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以广州为引领示范带动湾区城市协同合作,促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历史文化网络体系,推动联动保护和文化发展。明确提出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加快越秀、荔湾、海珠岭南文化传承创新展示核心区建设,做好珠江口海防遗址活化利用,加强与海丝联合申遗城市合作,引领海丝文化发展。
朱雪梅告诉记者,《实施意见》提出的用文化步径串联历史文化遗产的构想非常令人期待。根据《实施意见》,通过策划粤港澳大湾区历史文化游径、南粤古驿道、“最广州”历史文化步径,串联沿线历史文化遗产,做到处处见历史、处处显文化。响应国家数字化、智能化要求,通过科技赋能保护利用,加快推进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工作。完善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档案库,将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为宣传弘扬广州历史文化和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亮点三:
围绕机制政策完善,构建系统化名城保护治理体系
朱雪梅表示,构建完善、系统的保护治理体系,是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基础。《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用,建立指导、协调、监督文物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历史文化资源、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普查调查、影响评估,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坚持预先保护机制,推进保护修缮的全过程管理,强化对各类保护对象实施保护、修缮、改造、迁移的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步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除政策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职责外,还要将巡查工作纳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社区网格化管理等范畴,实施联防联控。进一步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保护传承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丰富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涉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加强与上位法的衔接,进一步明确传统风貌建筑法定地位,完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法规体系。
亮点四:
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背景下的保护利用
朱雪梅表示,保护传承工作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要让老百姓理解和支持,就必须把他们关心的、关注的事情放在重要的位置。《实施意见》将改善民生作为优先事项,让保护更有温度。增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等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文创办公等城市功能,优化交通微循环,加强停车治理,完善慢行系统,改善人居环境,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
《实施意见》加强各种形式应急能力建设,补强综合防灾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安全问题,让群众更有安全感。同时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培育名城守护官等志愿组织和城市体检观察员、地区规划师等社会力量,吸纳国内外高校、专业机构等技术团队,鼓励更多的人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发挥积极作用,增强老百姓的参与感。
此外,大力推动文物的活化利用,继续加大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力度,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的基础上,倡导创新技术方法和材料使用,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让历史文化遗产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发挥农业文化遗产、水利灌溉遗产、海防文化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意见》简介
2021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对标对表中央文件制定《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善,近日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24条:一是确立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保护传承体系重点任务。三是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对自然山水格局、保护重点、严格拆除管理、活化利用、融入城乡建设、弘扬历史文化等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多方参与,强化奖励激励,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五是完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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